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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活動班須知
 

  1. 所有參加活動班的同學必須專注學習,遵守課堂秩序,積極參與活動,聽從導師教導,愛護學校設施。
     

  2. 參加星期三 2:15 p.m. 活動班的同學,放學後自行到活動地點進行活動。參加 3:15 p.m. 活動班的同學,放學後前往留校室做功課,到 3:15 p.m. 才前往各活動地點進行活動。
     

  3. 活動班校車服務只安排 4:30 p.m. 開出,如需乘搭校車的同學,請自備車費。在等候校車期間,可在留校室做功課。
     

  4. 星期六參加活動班的同學,必須穿著整齊校服回校及依時出席。同學不得無故缺席,如因事或身體不適未能出席,
    家長需盡早致電回校請假。

     

  5. 參加星期六活動班的同學,不可携帶手提電話回校,如有需要,可到校務處借用電話。

     

參加活動班須知


活動班惡劣天氣安排
 

  1. 如星期一至五課後舉行之活動 ,活動日當天中午12時或12時後天文台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,紅色或黑色暴雨
    警告,該日之課節即告取消,補課安排將另行通知。

     

  2. 如星期六舉行之活動班 ,當天上午7時後天文台仍發出八號或以上之颱風訊號,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,該日之課節
    即告取消,補課安排將另行通知。

     

  3. 當教育局宣佈所有學校停課 , 當天所有活動班取消,補課安排將另行通知。

     

活動班惡劣天氣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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